2007年10月18日 星期四

服事者的心態

服事者的心態(帖撒羅尼迦後書1:11-12) 卡森(D.A.Carson)在他所寫的「保羅的禱告」中,他寫到:『只要你有任何機會帶領公開的禱告,那你就要在公開場合的禱告上用心。...畢竟,不管我們是在私底下、還是在公開的場合禱告,都是在向神禱告:祂肯定是我們應該想到的那一位,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當然,如果正在禱告的那個人比較在乎的,是給這些聽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更甚於向神禱告,那就可以把他列在假冒為善的行列。...公開場所的禱告應該是從私下的禱告滿溢出來的。』 在很多西方教會裡,越來越多場合為事奉的人鼓掌;賞聲過去在教會中是聞所未聞的。後來,在特殊的音樂之後開始出現掌聲,現在,有時在講道當中會出現掌聲,打斷了講道。我認為這是一個倒退。一些人確實認為這是一種文化表現,就跟出聲說「阿們!」一樣。我指出這一點,並不是要徹底禁止鼓掌,藉此引入新的律法主義。但是我們必須留意鼓掌與「阿們!」之間的種要區別:「阿們」縱使可以鼓勵服事的人、但終究是向著神的,但我們文化裡的掌聲卻是代表對作秀者的認可,卻沒有考慮到神,並且那些「作秀者」可能更容易受到試探陷入驕傲中。這是娛樂界的遊戲規矩巧妙地溜入團體敬拜的幾個途徑之一,並且危險的是會從教會內部來破壞祂。 在我們蒙召承擔的工作中找到喜樂是一回事,以喜樂作為人生的目標、作為支配一切抉擇的標準又是另一回事。看重基督徒領袖如何評估我們的恩賜是一回事,把焦點放在我們對於自己恩賜的看法、甚至讓自我崇拜悄悄地溜進心中,卻又是另一回事。把別人視為活生生的聽眾、可以賞識我們所表現出來的講道技巧是一回事,滿有熱情的預備講章,來為神子民的益處向他們傳講真理,又是另一回事。 我們希望贏取的,如果是自己的榮耀,而不是祂的榮耀,這樣的目的就是扭曲的、墮落的。我們在教會插花、或擔任招待,或講道,探訪病人,帶領小組,或參加禱告會—我們如果作任何這類的事,或者還暗暗地渴望因著自己的良善與服事而受人稱讚,我們所享受的救恩就已經走樣了。 基督耶穌來到我們這裡,選擇與我們同在一起,這是為了我們的益處。祂選擇捨己的道路,受盡羞辱、酷刑、與藐視而死,好叫別人可以活著。祂呼召我們來走相同的道路,不是高高在上地轄制别人,而是為了別人的益處而向自己的利益死。這樣的態度不是在宗教會議上戴上一副面具作為掩飾,而是基督徒生活的標誌。保羅瞭解這一點,而且身體力行。他為信徒禱告,只不過是他對他們的愛的延伸罷了。 在基督徒的人生觀中,絕不容許成就感成為支配的因素。教會裡面有人提議讓年輕的新手參與司琴的服事時,原來的司琴可能百般阻擾,理由很簡單:原來這位司琴的自我認知,與音樂服事的公開成就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想到自己的服事為減少,甚至被人取代,就無法忍受。 基督徒的目標是:我該如何服事人而最能榮耀神?而不是:我如何參與一些可以接受的基督徒服事,而覺得最舒服、受人感激?應有的前題是:我該如何天天死,天天背起十字架來死,而促進神呼召我來承擔的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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