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8日 星期四

對牧者應有的態度

對牧者應有的態度 信主35年從蒙恩平信徒開始,經歷了教會執事、長老的職份,我看見諸多教會牧者的交替,使我深深體會信徒對牧者正確的心態,是何等的重要,此篇文章讓我深有同感,特此藉教會的部落格讓大家分享。 此篇文章摘錄「海外宣教雜誌」 黃彼得弟兄 聖經:撒上八:1-8 撒母耳身為士師,神很看重他。在耶和華言語稀少的年日中,撒母耳出來為神傳話,這是何等偉大、有價值的工作。撒母耳如何教導自己的兒子,我們不清楚,但他使二個兒子作士師卻是不錯的,但這兩個兒子彎曲劣行,引起長老們及百姓反對撒母耳,撒母耳為此難過而禱告,結果神說,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為何這些人厭棄神?在這段經文中,我們可以得到些教訓: 1. 厭棄神所膏立的僕人,就是厭棄神,等於否定神的膏立與權柄。 2. 神僕的去留不是按人的意思,乃是由神主張、主宰。神知 3 道那位僕人不死,他會廢去,正如以利一樣,所以,人若採 取任何行動等於侵犯神的主權。 3. 神對祂僕人的去留,有其時間性。即使這人很壞,但他們仍被神接受,神仍留機會給他悔改,正如我們犯罪、失敗後,盼望神留機會給我們悔改般。所以神的心是公平的,祂用甚麼尺寸待這人,也用甚麼尺寸待那人。但人卻常不是這樣。 4. 按人意所要求的僕人,總有人的偏向,且對某人的看法和認識不完全,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但神是全知的,祂知道這個人的全部,人看外貌,神看內心(撒上十六:7)。 5. 神僕家庭的失敗不是我們厭棄他們和神僕的原因,是我們禱告的對象和內容,是神給我們的責任。我們若厭棄,不為之禱告,就是厭棄神交付的責任。 6. 我們厭棄神僕也表明自義:我比他好。若我們沒有比別人好,那有資格去厭棄他而另選別人嗎?自義的人就是輕看神的人,也是神所厭棄的人(雅四:11-12)。 7. 厭棄神僕,是忘記他過去的功勳。無論如何,那位神僕在過去是有些好處和貢獻,如撒母耳般。但今日竟因一些失敗就完全忘記他的過去,這是何等忘恩的事。忘記神恩,等於厭棄神。 8. 厭棄神僕的人,忘記自己正在神所厭棄的道路上。神僕被你厭棄,那只是人的厭棄;但你厭棄神僕是神所厭棄,何等可怕!讓我們及時悔改,不敢厭棄神僕,免得犯上厭棄神,走上被神厭棄的道路。 結論: 讓我們多盡自己的責任和本份,向主忠心盡職,少去管別人的善惡,那是神的權柄。我們尊重神,神也尊重我們;輕視祂的,也必蒙輕視(撒上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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