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3日 星期五

滿有聖靈

滿有聖靈(使徒行傳二:33) 一個人受洗之後,他的基督徒生命才開始萌芽,概括來說,可以分成三個時期:第一是屬肉身的時期,第二是屬魂的時期,第三是屬靈的時期。 一個人重生之後,在某一個時期中,仍是容易常常發怒、驕傲、忌妒、犯罪的。有的人甚至會懷疑自己是否有重生,殊不知他是得救的,只不過還是屬於肉身罷了,隨著對教會及聖經的接觸,心中覺得多一了層基督教的「感覺」,許多信徒就以為自己已經是一個很屬靈的基督徒了,豈知他仍是屬於魂的,仍在感覺中的理想世界活著。 一直到聖靈在他裡面作更深層的十字架工夫,叫他不隨從自己的感覺、不忽上忽下,不以感覺作他的主人,由聖靈來引導他,他才是屬靈的基督徒。委身在基督名下的得救基督徒,他雖然有了聖靈的同在,但是尚未滿有聖靈,也就是說,他生命中尚有許多的部份未被聖靈所充滿,未讓神的靈來掌權,他尚有許多的私意、許多的己見、許多不順服、不願奉獻的本性,所以聖靈無法在他的生命中自由運行,得著聖靈充滿就是得著豐盛的生命。 「重生」是得救的問題,「充滿」是得勝的問題,「重生」是生命的問題,「充滿」是生活的問題,「重生」時得著稱義,「充滿」時得著成聖,「重生」是聖靈在舊亞當的生命之外,賞賜給人新生命,「充滿」是指聖靈栽培這個已是主名下的掛名基督徒,「重生」是聖靈因十字架的代死,而作成的功夫,「充滿」是表露十字架所有的意義,「重生」是生命的開端,「充滿」是生命的成熟。 聖靈在信徒身上的工作分為三階段:一.重生的工作,二.成聖的工作,三.能力的工作,這是逐層而進的,重生是關於我們得救的事,成聖是關乎我們日常的生活,能力是我們在世上作工的能力。 在進入受難週之際,我們要來默想十字架之恩,我們必須承認,不只是我們在罪中時,需要十字架寶血的洗滌,使我們脫離罪的控訴,在我們成為基督徒之後,我們仍需要靠耶穌的贖罪,以免與神隔開。我們慣常把恩典當作俗價之物,然而只有我們進入耶穌的死,與祂有個人的交通之後,恩典才會變得更具體,我們也才有耶穌的火熱心腸,來愛世上所有不可愛的。 甚麼是有能力的生命,就是一個能夠勝過罪惡、撒旦、疾病、死亡、和世界的生命,這也必需回到十字架上的生命才能得著。我們無法靠著自己勝過任何的東西,因為屬於血氣的人都是軟弱不堪的,無論那一種的污穢都能使你失去主的同在,犯罪必須向神與向人來認罪,並用人的寶血來洗淨。 主耶穌在十字架的作為,象徵著完全的順服與放下自我(謙卑),我們也是靠著這鼓力量不斷地得勝又得勝,「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六:11)意思就是與基督聯合,基督怎麼向罪死,我算自己也是照樣向罪死,基督怎麼向神活,我也算自己是照樣向神活著。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許多信徒口口聲聲喊著要尋求屬靈的生命和經驗,但十之八久都不過是為了自己—自我喜樂、自我榮耀,信徒要達到完全屬靈常是經過神不少的熬練和鞭責,才能叫他看見自己如何在竊奪神的榮耀,又是如何利用神的恩賜在高抬自己,同時使信徒了悟,在許多事上他常是為己,以己為中心而活,也只有聖靈刺破這個假象,人才能夠完全的倚靠神的恩典過活,十字架是神放在每個基督徒生命的成長奧祕,也是讓我們滿有聖靈的祕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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