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0日 星期四

奉獻的意義

奉獻的意義(馬太福音六:1-4) 基督徒為善的行為是很隱藏的,馬太福音六:3教導我們,「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我們若懷著不正確的動機(例如為要得人的讚美,膨脹自己的地位),即使作得正確,也會使善行的純潔失色,耶穌鼓勵我們,行善是為了叫人看見將榮耀歸給父神,而並非讓別人對我們有好的印象。 這段經文影響了歷代的基督徒們,這也是長老教會很重要的信條之一:「一切榮耀歸給主」(加爾文神學),為善的目的是因為神,為善的榮耀也要歸給主,人活著的目的,按照衛斯敏斯德的信條一「人活著的目的乃是為了要榮耀神,並以祂為樂!」,這是我們基督徒很重要的人生目的。 這件事用在奉獻上也是如此,甚麼是奉獻,還記得馬可福音十二:41-43那窮寡婦的奉獻嗎?耶穌稱讚這個窮寡婦的奉獻,「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入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耶穌不是看外表,耶穌評價事情是看內心,也許這窮寡婦在任何一間教會都不是最明顯的人,也不是大家注目的焦點,因為人的眼通常和烏鴉一樣,喜歡閃亮的東西,但是耶穌對人的評價是公正的,祂瞭解你的能力。 這也就是為甚麼許多人的奉獻不願意公開,因為奉獻不論是錢或是才能、時間、智慧…這些是他們要作給神的,他們不期待聽到人的任何評斷,他們只想獻給神,因為神瞭解他們,也只有神能夠公正的去看待所有的一切,跟隨主不只是不斷領受神的恩典而已,保羅說過,我們當紀念主耶穌所說的:「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雅各書四:17也告訴我們,「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盡自己所能的去幫助別人也是奉獻。 奉獻是因為神的心意,神顧念那軟弱者,奉獻也是把自己的恩典與別人分享,有一個民間故事,說有一個人死了到他的神那裡去,神問他說,下輩子要想作”給”的人還是”拿”的人呢?他想都不想直接就衝出口:「我當然要作”拿”的人,而且是拿越多越好!」他的神說:「好」於是就把他推了下去,他下半輩子他的神允許他作一個乞丐,不斷向來往的路人乞討,他的神無奈的搖頭,因為他本來是可以作財主的,一輩子去救濟那些貧乏者。 奉獻的對象可以有很多,奉獻的動機只有一個,那就是凡事為主而作,凡事將榮耀歸給神,在神學院的時候,有很多很苦的神學生,偶爾同學們會有一些隱密的奉獻,特別是那些有家庭的孩子生病的,兩夫妻在神學院裡讀書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下,會很吃緊,這時候往往知情的兄姐知道後,那個家庭的信箱裡常會收到沒有註明的奉獻款,有一次,我也在信箱裡收到一封只有我名字卻沒有內容的信,裡面放著一仟元,我很吃驚,因為我的生活還過得去,只是收到的當下,不只是吃驚,那也是感動,有人在默默關心你,這種為你奉獻的心,讓你很難忘懷,除了感謝主,再也找不出第二句話了。 教會裡有許多的奉獻項目,讓兄姐能夠照著神的感動去奉獻,「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林後7-8)「你要囑咐那些今生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 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7-19) 奉獻是生命,是在神面前的委身,奉獻不單指金錢,奉獻也指將全人的感恩擺在神的面前,有一個姐妹對牧師說:「牧師,我現在沒有錢,你可以把事工排給我嗎?我會抽時間來教會幫忙…」奉獻是甚麼?奉獻就是將自己擺上,奉獻就是為神作工的心,奉獻就是對神說,我願意將祢的愛分享給其他的人,這就是奉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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