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2日 星期五

彩虹下的約定

彩虹下的約定(創世記九:12-16) 彩虹是神與人和地上所有活物立約的記號。 在挪亞的時代,「世界在神的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神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創六:11-13) 挪亞照神的旨意,建造了神所指定的樣式,帶了神所吩咐的凡潔淨的畜類七公七母,不潔淨的畜類一公一母,空中的飛鳥也是七公七母,留種活在全地上,神交待挪亞七天後,神要開始降下四十晝夜的大水,讓洪水氾濫淹沒大地,挪亞一家八口及船上所帶的動物們,其它地上的一切都被水勢給淹沒了,水勢浩大,在地上共一百五十天,當水退去後,是在三百七十一天後,神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妻子、兒子、兒婦都可以出方舟,在你那裡凡有血肉的活物,就是飛鳥、牲畜,和一切爬在地上的昆蟲,都要帶出來,叫他在地上多多滋生,大大興旺。」(創八:15-17) 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獻為燔祭,神應許:「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神也告訴挪亞:「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给你們如同菜蔬一樣。」(創九:3)「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吃。」(九:4),於是神把彩虹放在雲彩中,成為神與地立約的記號。 約往往都是弱勢者提出代價與強者建立約定,或是由強者提出條件脅迫弱勢者履行,可是聖經裡,神(強者)卻主動與人(弱勢者)建立自我約束的記號,神不僅向人宣告祂不再以洪水毀滅世界,祂更以彩虹作為記號,提醒自己曾許下這諾言。彩虹除了是神自我提醒的記號,對人類及地上的活物來說,也是神拯救的記號,神的審判來自於人與動物本身的罪性,人人都會接受來自神的公平審判,只是神應允我們,祂也要怎樣在將來的審判中拯救我們。 神要藉著基督的寶血與人立約,這個約保證了信徒可以在基督裡得著各樣屬靈的福氣,也保證了我們可以在末日的審判時,迎接神所應許的新天新地。 當你不經意抬頭,望見天空上的彩虹,你要提醒自己,若不是神的恩典,我們早就在罪的控訴下受到應受的刑責,神之所以沒有馬上毀滅我們,是因為祂仁慈的控制住自己,讓人類享受這不配得的恩典。 此外,神當初是期待我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神盼望這些生下來的人類能夠照著祂的樣式替祂管理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只是人類後來罪性又複萌,偏離了神的旨意,甚至想要作大取代神的地位,以至於被散居各地,雖然如此,彩虹至今從未真正在空中消失過,它常是出現在雨後曙光出現的雲彩裡,似乎象徵著神用雨水再一次洗滌人心後,再一次愛(寬恕與赦免)的立約記號。所以,彩虹是神愛我們的記號,透過彩虹的七彩光折,也告訴我們神給我們的愛是豐盛且多彩的,只要我們常靠近祂,生命就如同天空上的彩虹一樣,不再是灰暗沮喪的,神的旨意本是要我們過著豐盛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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